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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煤炭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关于阳泉聚晟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竞价交易预告

2023/12/22 22:1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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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维护煤炭市场经营秩序,请各交易商按照国家关于煤炭价格的有关政策要求,参与竞价交易过程中,在国家规定的价格合理区间范围内出价。

为维护交易信息安全,各交易商禁止向其他个人或机构泄露交易信息,否则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1.委托单位:

阳泉聚晟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2.委托产品基本信息

标段商品类别供货煤矿交货地运输方式价格类型委托数量(吨)基价(元/吨)出价上限(元/吨)每次最小加价幅度(元/吨)每次最大加价幅度(元/吨)
A标段化工用原料煤和谐矿和谐煤业有限公司公路运输含税坑口价5001000不限1不限
B标段化工用原料煤和谐矿和谐煤业有限公司公路运输含税坑口价5001020不限1不限
C标段化工用原料煤和谐矿和谐煤业有限公司公路运输含税坑口价5001020不限1不限

备注:每次报价的最小竞买加价幅度为1元/吨。

3.委托产品参考质量指标

标段煤种品种发热量(Qnet, ar)(Kcal/kg)水分(Mt)(%)硫分(St, d)(%)挥发分(Vdaf)(%)灰分(Ad)(%)粒度(mm)限下率(%)
A标段贫煤晋控小块4#6300-6800≤8≤1.8≤11≤2538-100≤10
B标段贫煤晋控粒煤5#6200-6700≤8≤1.8≤11≤2525-38≤11
C标段贫煤晋控粒煤4#6000-6500≤8≤1.8≤11≤2513-15≤14

备注:发热量±200Kcal/kg视同正常范围,以上指标为参考指标,以实发为准,报名参与本场交易的交易商必须提前到煤矿对煤炭品种进行充分了解,凡参与本场交易的交易商,视同已经实地勘察过并认可该煤种为(喷吹煤、冶金煤、化工煤)严禁交易商成交后把该煤种销售到电力行业,否则后果自负。

二、报名事项

1.报名资格:

在太原煤炭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注册的煤炭经营、消费企业。

2.报名时间:授权截止2023-12-23 08:30:00 前

3.报名链接:(见本预告文件底部)

三、保证金事项

1.保证金交纳标准:200000元

2.保证金交纳方式:电商平台

通过交易中心电商平台绑定银行账户进行保证金“入金”操作,可实现保证金当日释放并申请“出金”。

3. 保证金交纳、管理、退还、赔付等相关规定请查阅《太原煤炭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市场化交易保证金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见报名页面)。

四、交易事项

1.交易平台: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能源电子商务平台(http://e.ctctc.cn)

2.交易模式:延时竞价销售

⑴各标段常规交易时间为60分钟,若无出价,则流单;有出价,60分钟后系统自动延时120秒;

⑵在交易延时阶段,若有出价,系统自动重新开始120秒延时倒计时,直至120秒延时阶段内无出价时,此标段交易结束,交易系统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以最高价自动成交。

3.交易时间:

A标段:2023-12-23 09:00

B标段:2023-12-23 09:10

C标段:2023-12-23 09:20

4.交易结果公告。交易成功后,将在2个工作小时内发布交易结果公告。请参与交易商登录交易中心电商平台进入“个人中心”查看“交易结果公告”。

五、合同签订

交易成功后,成交双方须在两个工作日内,通过交易中心电商平台签订煤炭交易合同。

六、交易交收

⑴交货地点:和谐煤矿 ⑵运输方式:物流配送(由晋能控股煤业集团晋煤物流阳泉有限公司承运) ⑶提货期限:2023年12月23日-2023年12月31日。 (提煤余量不足50吨(包含50吨),即可视为全部履行。) (4)提货要求:我公司按竞价标段先后顺序下发当日运量,未按当日下发车数、吨数执行完成的,视为违约,我公司有权终止合同,并扣除保证金。

成交双方在合同全部履行完毕后,须在交易中心电商平台填写《交易交收确认单》并加盖电子印章,交易中心收到双方盖章的《交易交收确认单》后,视为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已无争议,将解冻并退还双方保证金。《交易交收确认单》是成交双方本次交易全部完成的依据,双方确认无争议后方可填写。

A标段:2023-12-23至2023-12-31

B标段:2023-12-23至2023-12-31

C标段:2023-12-23至2023-12-31

七、货款支付

⑴价格:现汇坑口含税价 ⑵支付方式:竞价成功的交易商必须在《竞价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1日内通过太原煤炭交易中心电商平台全额现汇预付货款至煤炭购销合同中指定的结算单位账户,逾期未支付,视为买受人违约,承担违约责任,将扣除违约方的全部交易保证金,赔偿出卖人。未通过电商平台付款,将不予拉运。 付款至煤炭购销合同中指定的结算单位账户,同时必须备注所对应的矿名及竞价日期、标段、企业合同编号,如未按要求备注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煤质验收

⑴数量:以煤矿的计量结果为准。 ⑵质量:以煤矿的质量检验结果为准。

九、关于收取相关费用

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煤炭现货交易运营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11〕109号)、《晋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销售煤炭统一上线收费标准的通知》(晋控综办字〔2022〕121号)等文件规定,通过竞价、挂牌等销售的煤炭,交易中心按照成交金额的1‰分别向交易双方收取交易手续费,按照成交金额的3‰向晋能控股集团所属二级单位收取交收服务费。按照政府有关规定,煤炭现货交易业务收费过程中,严禁一方替另一方代交代付行为。

十、其它事项

具体执行过程中的其他事项,由交易双方协商,在签订的煤炭交易合同条款中另行约定。

最少参与交易商户数:3户

是否允许基价出价:否

十一、联系方式

委托企业:石巍

电话:18535310200

交易中心:刘卫胜

电话:18611910180

交易中心结算中心:魏羿

电话:0351-6829967 15383519356


太原煤炭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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